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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拒做亲子鉴定 法院判付抚育费
  同居期间女子怀孕,孩子出生后,男友不承认是孩子生父,拒付抚育费,被起诉至法院后,又拒做亲子鉴定。昨天,重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,一审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抚育费每月350元直至成年。

  2009年11月,张某与刘某开始同居,2010年2月,张某发现自己怀孕了,同年5月两人分手,11月,张某生下儿子小明(化名)。

  张某带着儿子去找刘某要抚育费,但没想到刘某不承认自己是小明生父,不但拒付抚育费,而且还和别人成婚。2013年1月,张某向法院起诉刘某。刘某坚持否认自己是孩子生父,而且拒做亲子鉴定。

 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,虽无明确证据证明刘某是小明生父,但张某与刘某同居,系小明生父可能性较大,张某申请做亲子鉴定,刘某无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,因此法院做出以上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