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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网恋而引发的DNA亲子鉴定

刘娟那颗常年等待的心,因为“离哥”开始软化。两人越聊越投机,刘娟便向对方提出要见面。没想到“离哥”也一口答应。

当刘娟见到这个1978年出生、当时刚好30岁的“剩男”陈伟(化名)后,感觉比较好。随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。此后,双方逐渐没有了来往。2013年4月份,陈伟突然收到了市第二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,原告就是刘娟。

刘娟称,她与陈伟发生关系后,于2012年生育女儿小雨(化名)。女儿出生后,陈伟没有给付过刘娟及女儿任何生活资助。

女儿至今一直由刘娟独自抚养。由于小雨是计划外生育的,还需缴纳违约金和社会抚养费,现女儿两岁多,没有入户口,故应由陈伟支付女儿上户口的所有社会抚养费共4万元。

刘娟也曾要求和陈伟结婚,但陈伟却拒绝了。刘娟请求法院判令女儿小丽由其抚养,由陈伟每月支付小丽抚养费2000元,至小雨满18周岁时止。

陈伟则辩称自己12年春节去过刘娟的家里,刘娟曾说自己已经怀孕,但陈伟不相信。在庭审中,陈伟要求法庭先进行亲子鉴定

男方每月付给女儿抚养费600元

市第二人民法院接受了陈伟的申请后,委托了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对刘娟、陈伟及小雨进行亲子鉴定。随后,作出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,鉴定结果证明小雨是刘娟、陈伟的亲生孩子。刘娟、陈伟对该鉴定结果均无异议。

    记者昨日获悉,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为,刘娟和陈伟至今未办理结婚手续,属于违法行为,已构成同居关系,并有违我国的道德规范,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。鉴于小雨一直与刘娟生活,与刘娟感情更为亲密融洽,且年纪较小,为有利于小雨的身心健康成长,应由刘娟抚养为宜,并由陈伟参照我省人均生活水平每月支付抚养费600 元给刘娟,至小雨18周岁时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