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身青年张强4年前在基层锻炼期间,曾与一已婚女性发生婚外恋情。4年后,该女子带着女童起诉张强,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。近日,渝中区法院受理了该案,在
亲子鉴定后,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。最终,张强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10万元。
供职于某企业的张强怎么也不会想到,自己居然会接到法院发来的诉状及传票,也绝不会想到会有个叫阿丽(化名)的小女孩起诉他索要抚养费。原来,4年前,张强被单位派到基层锻炼,住在单位宿舍。不久,张强认识了单位附近开理发店的老乡刘艳。刘艳30岁出头,已婚,还没有小孩。由于两人年纪相仿,又有共同话题,于是张强就经常到刘艳的店里聊天。一来二去,两人竟好上了。然而好景不长,张强由于工作表现出色,被单位调回总部上班,一段荒唐的婚外情就这样戛然而止。
庭审中,面对许久未曾谋面的刘艳,昔日的情人间已没有了任何感情交流。
刘艳表示,张强离开不久,她便发现自己怀孕了。其实刘艳好过的男人并非只有张强一个,但随着孩子越长越大,她发现孩子长得越发像张强,因此断定孩子就是张强的,于是到法院起诉张强索要孩子的抚养费。
张强则辩称,刘艳已经结婚,这个孩子应该是刘艳与其丈夫的,现在刘艳是在编故事向自己索要钱财,于是坚决不同意给付抚养费。双方分歧很大。
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,张强同意去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做亲子鉴定。鉴定显示,张强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。在法院的调解下,张强同意一次性给付抚养费10万元,该案得到了很好地解决。